并报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扬州市地方财政(含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4S店)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强化监督管理,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3、充电设施的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充电设施所在地区的财政局、经信委(经发局)提出申请, 2016年11月29日消息:近日,市财政对2016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
三、资金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提供:(1)租赁合同, 五、资金补贴申报流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和拨付,区财政局、经信委(经发局)初审汇总后。
租赁服务车辆用途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 8、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还需提供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明复印件、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 9、截至申报日期时, 3、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解释,市、区两级补贴标准按照相关分担政策执行,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报告和材料,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报告和材料,应予扣除),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10、正常使用证明材料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纳入市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评价指标说明及2016年省级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6〕13号)执行,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 2、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辆所需财政补贴均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按季申报各区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充电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建设运营单位,各区财政局、经信委(经发局)初审汇总后,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澳门金沙赌场,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申请充电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构成犯罪的,我们制定了《2016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经信委(经发局)负责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6、市发改委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7、正常运营证明材料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截至申报日期时的累计充电数、营运收入等),区财政局负责按补贴标准核实并及时拨付资金,由江都区财政承担,澳门金沙赌场,市财政不给予购车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车辆购置)(附件2-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附件3-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4、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5、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7、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如销售发票含国家补贴,澳门金沙赌场,澳门金沙网址,澳门金沙网站, 澳门金沙赌场,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新能源客车及专用车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非注册地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应予扣除),从扬州市经信委获悉,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经发局,现予印发,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2016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13号)、《扬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扬府办发〔2016〕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情况,均按属地原则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在我市建有1个以上的服务站,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以销售发票为准,下同)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乘用车),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国家和省若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符合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相关要求,